在禁渔期内,柳州市实施全水域禁渔。按照禁渔期相关制度,所有的渔船都要停止捕捞,所有的渔网都要在禁渔期开始之前封存。但是禁渔期开始了两天,仍有渔网放置在江总,被水上支队依法查货收缴。
3月2日上午10时50分,水上支队执法队员驾驶冲锋舟巡查河面,检查禁渔期江面有无渔船放网作业。巡查至二桥下游回笼冲水域时,发现在右岸有人在此处放网未收。执法队员开船靠近将网拉起,才发现这是一个有将近百米长的“大家伙”,单是把网全部拖上船,将近耗时30分钟。根据执法人员判断,该网应该是渔船放置在此处捕鱼但未及时收回,该网上没有渔获物,执法人员在现场找不到放网人,隧将渔网收缴。
按照规定,柳州市要在禁渔期内实现“江上无生产渔船、水中无作业渔具”的目标,水上支队将会严格执法,打击一切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积极举报,共同维护好柳江河的生态环境。